锦州一女子散布虚假信息,被依法行政处罚
所属分类:虚构险情 阅读次数:2071 发布时间:2024-07-15

2024年7月12日,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大薛派出所接到线索:辖区居民李某涉嫌散布虚假信息。随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经查,李某于7月10日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条内容为商场内一男子用刀捅人的视频,并标注文字:锦州市第一大道大事件。李某自称并不清楚视频中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只为博取网民关注而挪用视频发布,且在评论区与网民互动散布谣言。经核实,李某发布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地并非锦州市。到案后,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造谣、传谣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以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坚决依法打击。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点赞
收藏关注
相关推荐
-
养老诈骗套路有多深?昆明中院发布5个典型案例告诉你
6月2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5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
2024-05-25 -
浙江破获特大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 涉闽粤苏皖等多省
记者从浙江省烟草专卖局获悉,该省近期破获一起特大销售假冒卷烟...
2024-05-18 -
新型骗局来了,100个人99个都上当,诱惑力相当大
第一章:骗局背后的心理学新型骗局之所以能够如此成功,关键在于...
2024-05-17 -
知晓征信权益,依法理性维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顺县支行开展征信宣传志愿服务为引导社会...
2024-05-17 -
这些骗局盯上老年人,银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代理退保”“以房养老”“投资理财”等...
2024-05-27 -
警惕!养老消费欺诈花样多
安享幸福晚年是每位老年人的追求。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老年群体的...
2024-05-27
热门推荐
-
狠狠的幸福
阳光大方不拘小节 干净整洁 富有爱心 孝顺
2024-05-24 -
老北京火锅店加盟
老北京火锅店汤色鲜红艳丽,口味辣而不燥,鲜香四溢,演绎现代美
2024-05-17 -
社区慈善”北京专场筹款活动助力公益生态完善
慈善公益报(付婷杨)为激发城市慈善工作活力,切实解决社区居民
2024-05-18 -
“为爱助燃”——门头沟区慈善协会开展2024年慈善捐赠大病救助项目
为帮扶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5月10日,门头沟区慈善协会举
2024-05-17 -
社会预期持续改善 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权威发布)
4月份,生产需求平稳增长,就业物价总体向好,社会预期持续改善
2024-05-18 -
李昌女家庭
李昌女家庭获奖是她个人和家庭的荣誉,更是海南的骄傲。在她身上
2024-05-17